以掩人耳目。三来……他对明筝还是有的,明筝无,若伺候的人先有了,以她的骄傲,一定会觉得难受极了。
原本一切都好好的,偏偏在即将离开西边时了岔,当初虏获过安氏的那个西夷人竟然偷袭了他所在的小队,千钧一发之际,安氏扑来救了他。
她睡在前行的车上,昏昏沉沉睡了两日,他们在荒芜的原野上迷失了方向,等待救援到几乎绝望的那个晚上,放佛也像今日这般,月如银,霜染遍地,他还记得安氏苍白如纸的脸,记得她烧不退住他衣角说着胡话,他记得她用家乡话一遍遍喊他的名字,哀求他不要把自己丢。
半昏半醒间,她着泪说最后的心愿。
她想与他成婚,风风光光他的女人。她说如果有辈,她一定要比任何人都更先遇到他。
当时什么礼法规矩,尊卑份都顾不上了。
他会到自己从没受过的,那般烈的。
明筝像冰,而疏冷。他时常在她那碰,被她冷冰冰的态度冻的彻骨发寒。
可安如雪像一泓温泉,温熨贴着他的心,让他时时刻刻知到自己是被需要的。她更像一株无的蔓藤,想要活去,只能依附着他。
死别在前,什么都不重要了。
她烧不退,昏沉闭着睛,秋一望不到边际的荒野上,风沙拂过荒芜贫瘠的大地,狂风她脚踝上挂着的铜铃,失去节奏的叮叮铃响仿佛昭示着某不祥。他怕她睡去就再也无法醒来,用尽一切办法让她持着。
枯草划破脸颊和手臂上的肌肤,可他一时也顾不得了。他只知这世上最自己的女人,生命正在极速的逝。
他扯开她破碎染血的布衣,着泪唤着她的名不顾一切地吻她抱她,他要她活着,他要她陪他一起穿过这片荒芜,同享这一生荣辱。
他记得抬望见地平线上升起的太是怎样橙红炽烈。
他记得她肌肤的温度。记得每一个呼每一声哭泣,记得每一大大小小的伤痕。
好在,她活来了。
他是如何狂喜且珍惜的与她度每一个黑夜白天。她将与腹中那个贪婪生着的骨一并,留在畔并将与他共度余生。
其实他也曾有过后悔。后悔一时贪恋云尤雨殢失了理智。
在回京路上诊两个月的喜脉时,他心里的担忧实则比喜悦更多。
他还年轻,无数大好光等他去度,还远远没到渴盼嗣的时候。这个孩来得稍早了些,若在回京后名分定或是其他任何更合适的时机,都远比班师回朝的路上得来更令人欣喜。
果然,这个孩的来到令他闯了大祸纸包不住火。
军营不是旁,由不得半胡来。
辛苦得来的一切毁于一旦。
他没想过会为一个女人付这样大的代价。
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