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有些人心中则有了一些大胆的想法,如果按照侍郎大人所说,那自己把众商家中最有实力的几家联合在一起,那么在拍卖时,别人知道争不过,那也许根本就不敢和自己竞价,那么到时候就能够以最低的起拍价拍得金矿的开采权了。
最大的商家是浙江的几家商号联合体,他们比第二位的河南商号联合体至少要多出五千万元的资金。浙江商号的大股东看向河南商号那边,正好看到河南商号的大股东向他看了过来。他做了个手势,河南商号大股东点了点头。就在这瞬息之间,双方已经初步达成了合作的意向。
侍郎接着说道:“第二点建议,便是和本官同来的有大明皇家银行的管事徐先生。大明皇家银行决定,可以借给任何商家足够多的银币,利息是年息一成二。开采所得金子由银行用市价收购,直到抵清所借银币,还清贷款后,金子便由开采商家自行处理。”
众商人哄地一声便炸了锅。这便是等于借大明皇家银行的钱来争金矿的开采权,即使是十五家商家中钱最少的那一家,也可以用最高的价钱将金矿的开采权夺下来。浙江商号的大股东摇了摇头,自己能够想到的,户部又如何会想不到呢?想要联合以最低价取得金矿的采矿权,在侍郎说出第二个建议以后,已经只能是一个笑话了。现在没有人会联合其它家了,而且即使是十四家联合在一起,另一家只要胆子足够大,一样可以争得采矿权。而自己可能联合十四家商户吗?谁不想发财,在能够自己独吞的情况下,谁又会愿意与其他人合作呢。
这时大明皇家银行的主事徐无明上前拱手道:“各位客官,我来时李行长说了,无论是谁,都可以借任意数字的银币,但总数不得超过最后的金矿开采权的拍卖费用。在此时借款,从明天开始计算利息。也就是说,现在借款后如果您没有争得金矿的开采权,那就可以立即退回借款,而不需要担负任何费用。但如果取得了金矿的开采权,则在二十年内必须还清借款,在还清借款之前,每年所产金子,至少九成要用来还银行的借款,而且不得再从银行里借钱。本人便在那边的房子里,要借钱的便来找我,为了保密,一次只能进一个人。”
这个要求没有问题,你来争金矿,总会准备大量的钱,至少开采所需的人工费用是必须自己准备的,所以二十年内的开采费用当然会足够。其实就只用存在银行的五百万保证金,就可以支应金矿开采的几年甚至十几年费用,而还有一成金子可以成为收入,实际所需的启动资金最多不过一百万就行了。
徐无明的话让有些人开始考虑自己联合了那么多的商家来争这开采权是否划算,有了银行的保证,实际上每个人都可以来争一争这开采权。于是便有人开始询问,是否可以重新来报名参加竞拍。
侍郎回道:“十五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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