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
“少则数月,多则数年……这要看寂溪恢复的状况。”沈喧。
詹荀不愿耽搁,沈喧也不反对,老六当便去取了蛊来。
“那我便放心了。”沈喧。
“你可知养血蛊要经历非比寻常的煎熬,寻常人怕是半日都受不住,而此番却要足足七日之久。”沈喧。
“好。”詹荀。
詹荀也放了一颗心,没想到对方竟是试探,幸好他未直抒臆。
“血蛊若是成功移到寂溪后,应到你的气血它便会躁动不安,这对寂溪而言会有致命的危险。因此若你决定这么,待成功之后,你与寂溪不能见面。”沈喧。
“那便一直到养成功为止。”詹荀。
詹荀沉默半晌,从怀里取一个玉瓶。沈易大惊,那玉瓶竟是四年前沈寂溪丢失的那只,两只玉瓶本是一对,如今另一只在沈寂溪那里。
过我的命,此番若能协助……医好他,也算是还了他的人,还请先生允许。”
“其他……谊?”詹荀闻言一颗心砰砰,随即忙掩饰:“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便如……兄弟亲朋一般,并无他想。”
“多久?”詹荀问。
“你对寂溪,可有……其他谊?”沈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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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都松了一气。
“那血蛊是否能一举养大,尚是未知,极有可能要反复数次,才能成功,亦有可能反复数次依旧难以成功。”沈喧。
老六:“两个时辰后才会发作,届时蛊虫在你游走,所到之如遭削剜骨之痛。若七日后疼痛消除,则说明蛊养成了,若七日疼痛消除或七日后疼痛不止,都说明失败了,需要重新养。”
即便没有这些缘由,仅仅是那个人,他也会手的,四年前与那狼搏斗之时,他们不就是素未相识么?不过若不说些冠冕堂皇的理由,难免让沈家人心存疑虑,是以詹荀才说了那番话。
沈易暗自皱眉,生怕沈喧将人问跑了。
透明的几不可见的蛊虫,粘上詹荀的掌心便无迹可寻,消失不见了。沈小河在旁边看的稀奇,见詹荀面不改,遂大惑不解。
“四年前我中了狼毒,寂溪只有一粒药喂给了我,自己险些毁了容,后来我才知,我无意饮了他的血,竟是差错解了血疫。”他将玉瓶放回怀里,又:“今日若能换他一命,受些苦又何足。”
沈喧闻言望了他一,见他面真诚不似作伪,问:“你与寂溪竟有如此谊,我先前怎不知?”
不见面……不见便不见吧,只要活着,总有能见到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