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伶和夜蝶租住在只离派乐门两个街区远的公寓里。
夜蝶不喜欢离派乐门太远,也不喜欢和客人们出台,这导致了她大概是派乐门受欢迎的歌女里赚得最少的那一个。
她甚至宁愿花更多的钱租房,也不愿意在锦锡城内或者公共租界以外的地方买个属于自己的独栋小洋房。
而且和她同住的玉伶也知道,她连个人的属物都很少,旗袍舞服洋装一概都放在派乐门。
当然会有熟识的客人给她送衣服和首饰,但她只会把能折现的都卖掉,只留下一些体面货色,同样放在派乐门。
夜蝶有定期写信的习惯,玉伶每月会帮她去邮局递信或者她自己会抽时间去邮局发电报。
她也有一个爱喝咖啡的习惯,这种古怪的感觉大抵和夜蝶曾坚持让她学一些利国的洋文一样。
怎么形容呢?
卸妆后的夜蝶喜欢扎一个低低的马尾,会在她房间的书桌前光着脚,将腿搭上桌子,然后看着窗外,宽松的长袖过膝旗袍是过于保守的款式,但会随着她的姿势滑落到膝盖关节处,松松垮垮地卡着,露出一节光滑白皙的小腿。
她也会用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细细的女士香烟,红丽色艳的蔻丹指甲在缭绕直上的灰白烟雾里像是某种色诱和情欲的符号。
就算她素面蓬身,玉伶也明白声音好听的夜蝶并不仅仅只是会唱歌而已。
玉伶曾好奇地问过她。
当时的夜蝶也只是抽了一口烟,蕴在嘴里,说话时才缓慢吐出,隔着薄薄的雾帘对她说着听起来半真半假的话:“玉伶相信一个卖色的歌女……年轻的时候也曾留过学吗?”
玉伶当然是相信的。
只不过夜蝶从来没有再往下说过,她知道夜蝶并不想提起。
或许夜蝶也只想把这当成耳边一吹就过的玩笑话。
……
昨夜打着加了价的黄包车回到步行距离的公寓后,玉伶搀扶着夜蝶洗了澡又抹了药酒才让她睡下。
第二天一早,在夜蝶睡醒之前,玉伶按照夜蝶往日的习惯去几个街区远的一个咖啡厅给她买咖啡和可颂面包。
她一开始的确认为自己是夜蝶捡来自己用的小丫鬟,当然会小心翼翼地记住她的所有喜好。
儿时朦胧的记忆告诉她,她有一个凶巴巴的母亲会成天嚷嚷着让她早日去什么庄子里做长工或者要把她卖给大老爷做丫鬟。
但夜蝶从不强迫她做什么,只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了几碗饭会被她嗤笑,拿着她每个月会因为玉伶而少的几块大洋,或者用跳舞的身重身量要求来打趣她。
玉伶猜测夜蝶以前也是大户人家教出来闺阁大小姐,虽然她独处时不拘无束,但真要她优雅得体,那是玉伶怎么也学不来的气质和派头。
玉伶熟门熟路地走到了咖啡厅门口。
这间咖啡厅据说是一个西国的白人老板开的,早晨的这个时候只有很多外国长相的人在这里喝咖啡,叽喳高昂的洋文和抑挫夸张的语调让玉伶一听就闹得心烦脑肿。
那些外国人更喜欢坐在店门口的被称作“Patio”的座位,而且热衷于早晨直落落的阳光干脆地照在他们的脸上,真让人睁不开眼睛,玉伶估摸着有些位置上的外国人根本眯眼恍神到看不清坐在对面的人。
她搞不明白,这种坐在门店外面的举动和他们平国人蹲在台阶上吸面条有什么区别。
玉伶将单肩背着的布包往怀里拢了拢,每次她来这里,那些外国人洋鬼子就会一边说着话,一边斜眼瞟她。
她认为这和舞池里的男人正里抱着自己的女伴,却时刻盯着旁人怀里女人的表情一模一样。
玉伶目不斜视,直接推开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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